2012年1月1日星期日

抄襲的界線


Jobs himself said, “We have always been shameless about stealing great ideas.”
喬布斯一方面討厭蓋茨,說他是抄襲者;另一方面他又主張無恥地抄襲別人的偉大意念。究竟抄襲的界線在哪裏?怎樣算是抄襲,怎樣才不算是抄襲?抄襲有好壞之分嗎?今天《蘋果日報》剛巧有兩篇文章提供了一些線索。

張大春在<詩刻寒山前後身>提到「臨摹除了『像』,畢竟還有『不像』的手段、精神在其中。」。這是說「抄襲」並不只是搬字過紙,而是有創作、發揮的成份。
他又提到有本事獨立創作、有自己畫風的大畫家,為何還要孜孜矻矻地臨幕?他套用了趙以琛對畫家吳湖帆的評語:「所難得者,追步之跡猶深於前行,而不變易其徑。」這是從另一方面說明「抄襲」並不只是搬字過紙,而是改良前人的發明。要做到改良,首先要對前人的作品有深入的理解,思考其中欠缺的部份,繼而有所發明。

劉紹銘在<「拿來主義」今昔>提到魯迅: 「東西得由我們自己『拿』,不能任由別人『送』給我們。為甚麼?因為我們要的,不是鴉片、人家早已作廢的軍火槍砲、法國人的脂粉和日本的印著『完全國貨』的各種小玩意。」當年中國積弱,有國人認為所有西方的事物都是好的,魯迅認為不能照單全收。就是說抄襲要動腦筋,沒理由連垃圾都抄進自己的文章罷﹗魯迅又提到「所謂『拿來』,就是自己動手精挑細選。」要抄,就要抄最好的文章。

循著兩位前輩的思路,讀著抄著,我還是不能確定抄襲的界線。想著寫著,站遠一點,我開始看到抄襲的邊界。


沒有留言:

發佈留言